|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为加强政府部门与市民的互动联系,更好地为百姓解决问题,今天上午9:30-10:30,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和市住建局、环保局、城管局、水利局、园林局在大市口城市客厅以“建设生态城,造福镇江人”为主题举办热点部门与市民互动活动,市领导及五个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将在现场或通过电话、网站接受市民咨询,当场解答市民提问;市广播电台现场同步直播,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2011-9-22 9:5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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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小米]问:
现在长江采砂是不是已经解禁了? [N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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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梅芳]:市民你好。目前,我省长江采砂尚未解禁,所有在长江上的采砂行为均为非法。我局将继续严厉打击长江非法采砂行为,维护长江防汛安全。目前镇江长江段非法采砂行为处于可控状态。市民发现任何非法采砂行为可以向市水政监察支队举报,电话为:0511-85293101。谢谢。[2011-9-22 10: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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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书香 ]问:
现在对城市的绿化地带是如何管理的? [NO.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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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建国]:根据《城市绿化条例》和《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城市绿化的管理主要是根据绿地类型和权属来实施。公园绿地、道路绿化等是由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单位绿化由权属单位负责,防护绿地、生产绿地等由权属单位负责,居住区绿化由居住区的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到镇江市,基本情况是园林局负责主城区近70条道路、6个公园风景区等绿化的管理,城投、水投、交投等负责管理各自新建尚未移交的道路绿化、广场绿化等。镇江新区、丹徒新区负责辖区内绿化管理。居住区绿化属于物业管理范畴,由辖区负总责。山体林地、防护绿地等的管理根据地点由所在辖区或所属单位负责管理。[2011-9-22 10:1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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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秋叶 ]问:
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对哪些违反城市绿化管理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权? [N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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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必东]:(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侵害,可以并处损失费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应当给予治安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损坏城市树木花草的;
2、擅自修剪或者砍伐城市树木的;
3、砍伐、擅自迁移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者死亡的;
4、损坏城市绿化设施的。
(二)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可以并处所占绿化用地面积每平方米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2011-9-22 10:1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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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拿破仑]问:
现在镇江工地很多,对渣土和扬尘政府有什么措施吧? [NO.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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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必东]:今年以来,市政府十分重视扬尘渣土管理工作,1月24日、3月28日、5月6日,冯士超副市长分别召开了市区建筑垃圾处置及工地管理推进会、现场推进会和沿街沿路围挡作业专题视察点评会,对市区建筑垃圾处置工地管理提出了任务和要求。冯市长经常带分管局及相关部门领导,在工地召开现场办公会,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主要采取四项措施:一是坚持“四个到位”。就是工地围挡作业到位,场内主要道路和出入口硬化到位,出入口冲洗设备到位,卫生保洁员配备到位。二是加强巡查。由市扬尘办牵头,组织行政执法和渣土管理人员,坚持道路巡查,及时发现污染。三是尽快消除影响。发现道路污染,及时通知所属区渣管所,督促建设单位尽快消除污染,确保7:00之前恢复路面。并要求做到“三个一律”:即工地不达标准,一律不得开工;车辆带泥离场,一律不得上路;对有违法行为的,一律实施处罚,不得打招呼。四是开展星级公司和“红旗渣土车”评比活动。公布了一、二、三星级公司的标准和考核办法,制定了定级、升级、降级和退出制度,规定了奖励与处理,并把运输公司的星级等同于行政管理的资质,作为处置建筑垃圾的依据。[2011-9-22 10:1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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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市民]问:
我是索普集团周边的居民,该厂的废气排放对我们的生活造成影响,请问市政府如何解决? [NO.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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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拥有60万吨醋酸、25万吨醋酸乙酯、12万吨氯碱生产能力。索普集团是在原镇江化工厂的基础上逐步扩建、发展而来,在扩建过程中,其与居民的距离逐步接近,甚至混杂,在发展过程中,其虽然也不断的加大环保投入,加强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的管理,建设项目均配套建设了污染防治设施,但是,由于污染物总量的增加、与居民距离太近等因素,其污染物排放对周边环境仍有一定的影响。对于索普集团废气扰民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许书记曾专门为此召开座谈会,市政府多位领导也曾多次专门协调,督促索普集团加大整改力度,加强现场管理。该公司也多措并举,努力控制污染,并于2010年8月31日关停了二化橡胶促进剂M车间(恶臭气体硫化氢主要排放源),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我市东部地区空气质量。
在索普化工基地项目建设过程中,市环保局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加密现场检查频次,督促索普集团加快落实省环保厅对索普化工基地环评批复要求,规范排污行为,强化生产现场和治污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转,有计划搬迁基地内的居民。
对于索普化工基地内目前存在的厂居混杂现象,市政府一直高度重视,特别是今年以来,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现场办公,督促索普集团全面落实省环保厅对索普化工基地环评批复要求,采取措施落实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拆迁。
目前,索普化工基地及其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拆迁工作,市政府已要求市国资委、索普集团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排出时间表,由京口区政府全面负责,索普集团配合,对照项目建设进度时间进行拆迁。[2011-9-22 11:0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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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使者]问:
古运河水质为什么还没有根本好转?怎么改善水环境质量? [NO.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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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梅芳]:网友你好。镇江市区古运河自1992年开始,历经十余年整治,行洪能力大为提高,并初步形成贯穿城市的一条水景风光带,水质在不断改善,但依然难尽人意。广大市民十分关心,市两会多次提出相关建议和提案。今年,市委、市政府作出重要决策,决定高标准实施古运河中段综合整治工程,将确保防洪排涝和截污要求,强调景观内涵与生态效果。工程实施完成后,将大大促进古运河水环境的改善。
我们水利部门高度重视古运河水变清工作,在河道整治之外,根据职责划分,主要做好调控水、河道清淤和飘浮物打捞工作。近三年来,我们大幅增加投入,通过联合调控运行京口闸、丹徒闸和丹徒南闸,源源不断引入长江水,使市区古运河始终保持水体流动,达到流水不腐的效果,同时调节保持合适的景观水位。古运河闸站共开泵引水5300万立方米,开闸引排水3.6亿立方米。平均起来,每天开机7到8个台时。河道疏浚方面,对已整治段每2至3年清淤一次,在提高河道行洪能力的同时,通过清掉淤泥,来改善河水水质。此外,我们及时打捞水面漂浮物,古运河每天打捞400多公斤漂浮物,保持了水面的相对洁净。
古运河水变清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解决起来比较复杂。改善水质的途径和措施主要有:
一是由水利进一步做好调控水工作。
二是全面实施污水截流工程。在古运河各支流整治时同步实施污水截流工程。此外还要完善主城区段现有的污水截流工程,包括古运河中山桥至解放桥北侧的污水截流,尽快进行彻底截流。另外,应尽快实施全覆盖的、雨污分流的城区污水截流工程。
三是环保部门要对企业排污实行全覆盖管理,严格监督工业污水达标排放,并进入截流管网。
我们相信,随着古运河中段综合整治的深入推进,古运河水变清不久就会变成现实。
谢谢。[2011-9-22 10:3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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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糯米粉]问:
我是粮山村的村民,附近镇江新区化工园区的异味污染直接影响我们的生活,请问市政府如何考虑? [NO.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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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东]:镇江新区化工园区位于镇江市东部大港,东至北山路、南至镇大公路、西至白云路、北至长江,规划面积10平方公里,现有太白集团、联成化学、南帝化工、罗地亚化工、宏达化工、大港热电厂、农药厂、新宇固体废物处置、白水化学、高鹏药业、福仕特集团、优利德(江苏)化工、江南化工、华科电镀集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长兴酒精等三十余家企业。
目前,化工园区内的江南化工、长兴酒精、新宇固体废物处置公司等近三十家企业均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环保部门批准后投入生产;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三级标准后接入镇江市水业总公司大港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配套建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系统,防止污水通过雨水管网直接入河;对生产工艺尾气等,各企业均配套建有吸收处理设施,控制、减少大气污染物直接排放。园区内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碳氢化合物(烃类)、富马酸粉尘、丙烯晴、二氧化硫(硫酸雾)、氯气、无组织苯系物、铬酸雾等。
2009年以来,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先后多次在粮山社区粮山小学、6904谏壁油库等地设立监测点位,对粮山社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硫酸雾、氮氧化物、硫化氢、氯化氢4项符合《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苯乙烯、丙烯腈、氟化物、氯气4项未检出;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指标有两项:(1)氨气不符合《TJ36-79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2)总悬浮颗粒物不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值。
环保部门也不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加密现场检查频次,要求各企业提高环境意识,规范排污行为,确保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转;制定、完善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强化生产现场和治污设施的日常管理;强化对污染隐患的排查力度,预防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发生。由于化工园区的特殊性,即使每个企业都能做到达标排放,但达标排放不等于零排放,在不利气象条件下,由于污染物的叠加,会造成局部有异味,影响群众生活。
粮山社区虽然不在镇江新区化工园区内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内,但与化工企业距离较近,其中距长兴酒精和德马化工仅1000米左右,在不利条件下,新区化工园区内企业排放的废气可能影响到粮山村。
粮山村的污染问题,以前就曾有居民反映,也引起了市委、市政府高度关注。市委、市政府的态度很明确,既要发展经济,更要保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目前,市政府已组织对京口区粮山村等居民的相关情况进行了摸排,为下一步搬迁工作进行前期准备。我们会给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请你们放心。
为进一步控制、减少新区化工园区异味扰民现象,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化工园区的监管力度,加大执法检查频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11-9-22 11: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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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科技 ]问:
市区背街小巷、社区、楼道乱贴乱画由谁来清理?为什么查处工作不到位? [NO.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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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必东]:(1)背街小巷、社区、楼道乱贴乱画清理由各区政府(区城管部门)组织人员清理。市城管部门组织检查考核;(2)市区背街小巷、社区、楼道上出现乱贴乱画有两种行为:一是违规行为指的是家政服务类的。这种行为我们行政执法人员采取了现场取证、查处工作。二是违法行为指的是“办证、办文凭”类的。这种行为我们将协同公安等部门进行依法查处;(3)在市区背街小巷我们已设置了474块(2.4米×1.2米)的公益广告信息发布栏,社区楼道设置了8093块便民信息栏专门供广大市民发布信息的,同时我们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2011-9-22 10:4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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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水井]问:
双井路片区的回迁居民何时能回迁安置到位? [NO.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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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金书]:双井路片区是2009年实施的旧城改造项目,共涉及2349户拆迁安置居民,其中42%、998户在如意江南余福里原址回迁;其余58%、1351户异地安置在新城花园三期、米山雅居。余福里片区拆迁安置从2010年元月开工建设,由于建设过程中遇到文保单位的保护,部分调整了建设方案,从而延误了近9月的工期,再加之这个片区均为高层建筑,正常建设工程要达到28个月。多种因素,导致了逾期安置。对此,给拆迁居民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为了让拆迁居民尽早得到安置,目前3个安置小区均在加紧建设之中,余福里安置房预计2012年底前可以交付用于安置。[2011-9-22 10:47: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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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新网友]问:
政府部门应尽快解决三茅宫、花三湾中转站扰民问题。 [NO.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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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必东]:近年来,随着城区的扩建,靠近中转站的居民不断投诉噪音及臭味污染问题,市城管局为保护居民的切身利益,每年都投入大量资金对三茅宫等中转站进行了现代化改造,更新中转设备,规范进出站流程,及时处置垃圾渗沥液,中转站得噪音及臭味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至于搬迁中转站得建议,由于土地、环卫服务范围等因素的制约,短期内还无法实现。结合实际情况,为中转站作业对周边居民产生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我局协调辖区环卫所提出以下几点整改意见:1、加强中转站内部管理,教育职工降低说话声音,对板车、清扫工作等做到轻拿轻放,避免一切人为产生的噪音;2、推迟中转站早班时间,每天垃圾中转站作业的早班时间推迟到凌晨4点以后,4点后生活垃圾才能进出中转站;3、加强中转站设施设备的管理养护,降低垃圾压缩设备、运输车辆正常作业所产生的噪音,杜绝压缩设备和车辆发动机因无效发电而产生的噪音;4、加强中转站内部及周边的环境卫生管理,做到每天打扫和消杀,努力创造整洁优美的小区环境。[2011-9-22 10:4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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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无花果]问:
我们是丹徒区高资镇陈丰村的村民,对高资化工区的企业排污造成农作物受损,我们要求补偿? [NO.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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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东]:对于你们反映的农作物受损问题,市政府高度重视,7月25日下午,专题召开了会议,会议由句容市政府、丹徒区政府、市环保局、市农委等部门参加。
由于去年该区域曾发生农作物受损类似情况,镇江市、丹徒区两级环保部门十分注重该区域的监管工作,尤其是在今年水稻种植前,加强对丹徒经济开发区周边水系的监测,监测数据显示: PH、苯系物、挥发酚等丹徒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园区相关企业的特征污染物未见异常。
今年7月份,镇江市、丹徒区两级环保部门多次对部分农田进行了实地考察,并要求所在地镇、村和镇农业技术服务站密切关注水稻的生长情况,及时指导农民采取补救措施。对于农民的损失,市政府已经要求当地政府在收割季节对水稻的产量进行科学评估,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为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在对存在问题企业进行严厉处罚、限期整改的基础上,环保部门举一反三,进一步督促丹徒经济开发区精细化工园区内企业进行全面整改。目前,丹徒经济开发区已经对园区内污水管网进行了重新铺设,园区内企业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送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园区内企业也以停产整改的方式,全面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认真整改。目前,5家企业整改工作已接近尾声,部分完成整改工作的企业已陆续投入生产。
下一步,镇江市、丹徒区两级环保部门将继续对园区内企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督促园区内企业做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2011-9-22 11: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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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感叹号]问:
现在路面的洒水车作业一点也不顾及行人,不知道政府部门有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NO.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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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必东]:一是将现有的环卫洒水车改进装置,由水冲改为喷雾式。二是结合市民的作息时间,合理调整洒水时间。洒水是配合人工清扫,保证清扫质量的有效办法,在干燥大风天气,还能起到降温降尘的作用。白天洒水车作业影响行人的问题,我们认为关键在于如何结合市民作息,合理调整作业时间,尽可能减少对行人及交通安全造成的影响和不利因素。据此,我局将安排和要求京口、润州两区环卫所除夏天高温季节外,白天减少对主干道的洒水作业次数,尽可能在清晨和中午前后时间内作业;尽量避开上、下午上下班道路人流车流高峰时间;做到按各路段的实际,避开商贸中心,公交车停靠站等人流较为集中地段的洒水。[2011-9-22 10:5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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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角色 ]问:
市区主次干道店牌店招设置有什么具体要求? [NO.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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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必东]:(1)根据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规定要求,临街建构(筑)物店牌设置位置在1-2楼可设置处,同栋建(构)筑物应做到店牌与店牌之间底边平、左右齐、挑出尺度一致,色彩协调,整齐划一;(2)根据《镇江市户外广告店牌设置规划方案》通则规定要求,市区主要干道的店牌设置材质要高、品味档次要高,应采用吸塑、铝塑等材料进行设置;(3)根据《江苏省城市容貌标准》规定要求,同栋建(构)筑物上店牌设置应做到一店一招,不得一店多招,更不得上下重叠设置。[2011-9-22 10:5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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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淼]问:
市水利局在加强水环境保护方面都做了那些工作? [NO.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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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梅芳]:市民你好。我局在加强水环境保护方面主要做了五个方面:
(一)积极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监督管理和保护;我们根据自己的职能,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执法,开展了“饮用水源地保护行动”,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对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内围网养殖、乱建乱停、违法设置排污口等行为加大清理和打击。
(二)加强和完善对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管理,继续开展饮用水源区的水质状况监测;目前我市共设立各类水功能区132个,我们开展了重点水功能区和主要河道、水库及地下水的水质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向社会发布水功能区水质通报和水资源公报。
(三)开展排污口建设项目的审查和监督管理,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
(四)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
(五)开展县乡河道疏浚。
谢谢。[2011-9-22 11:0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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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各位网友,今天的“建设生态城,造福镇江人”广场活动即将结束,我们的网上直播活动也将结束,感谢各位嘉宾和网友的参与。现场提的一些共性问题,已在访谈中集中解答,请查看访谈实录。[2011-9-22 11:07: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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