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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1号
来源: 时间:2009-02-09 [ ] 浏览次数:21 [打印] [关闭] [ 收藏]
 

讨  论  事  项

    一、讨论镇江市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意见等文件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镇江市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意见》和《关于创建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的实施意见》等2份文件,要求修改完善后尽快下发实施。
    二、讨论镇江市长江岸线综合利用总体规划修编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镇江市长江岸线综合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明确将岸线规划批准权限上收到市,要求严格控制和保护岸线资源特别是生态岸线和生活岸线,控制企业专用码头的审批,加大岸线资源的综合利用,加强对岸线稳定性的监测。会议要求,将该规划修改完善并试行后,必要时,可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形成决议。
    三、讨论镇江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镇江市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会议要求,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完善该办法:一是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非城市规划范围内的农村宅基地要符合村镇规划,村镇要相对集中;二是有利于农村城镇化,鼓励通过“双置换”等形式引导农民到城镇居住;三是有利于城乡一体化,不允许在基础设施不到位的地方新建农宅,力争在推行农村宅基地“两证”抵押、促进农民私有财产货币化上有所突破。会议明确,市国土局3月底前完成该办法的修改,及时予以公布,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四、听取家电下乡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听取了家电下乡工作情况汇报,要求将家电下乡列入重要日程,做好组织工作,将“农民买家电、政府给补贴”的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五、讨论200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200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会议明确,市政府年度审计项目,需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凡是市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的重要事项、市重点工程,市本级直接投资的重要项目,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或重大股权变更,以及市管主要领导的变动和关键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的经济责任审计,均作为必审项目。会议要求,加强审计部门业务力量,确保审计质量。
    六、研究二、三月份政府重点工作
  1. 全面建立六大工作机制,力争全年经济平稳增长。一季度全市GDP、财政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和实际到位外资等主要经济指标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22%以上。
2. 全力做好项目的申报和签约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的政府性资金和点供土地指标。同时,做好央企合作恳谈会的对接工作,确保签约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3. 全面启动今年重点工程项目和老城改造项目的拆迁工程,全面落实规划和设计方案,落实重点工程的开发主体。
4. 落实融资项目和项目代建方;已经批准的新设商业银行,力争一季度开业;加快培育担保公司实力,加快小额贷款公司组建步伐;尽可能多地争取市外银行的支持。
5. 积极推进企业、政府与驻镇高校、全国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联系合作,打造校企合作、院企合作的新亮点。
6. 基本完成冬春水利和植树造林任务。
7. 基本完成去年结转的污水处理厂建设任务。
8. 巩固城市管理成果,出台城区交通整治方案。
9. 继续做好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保持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特别要做好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的维护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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