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镇江奋力推进跨越发展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对推进跨越发展,实现后发先至意义重大。按照市委五届九次全会“跨越发展、创新驱动、绿色增长、和谐共享”的总要求,2010年全市共安排重点新开工项目80个,总投资777.1亿元,年度计划投资275.2亿元。现将2010年重点新开工项目投资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抓紧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重点项目开工建设。加快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是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是实现我市跨越发展、后发先至的重要支撑。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重点项目开工建设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
二、大力开拓创新,努力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加强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在用地计划安排上优先保证重点项目用地;在城建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上,优先保证政府投资资金安排,优先争取国债资金的支持。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及时解决重点项目开工建设中出现的问题,要在征地拆迁、项目审批、银行贷款、规划选址、环保评审、人才引进、税费优惠、进口设备通关、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优先给予安排和支持。
三、提升工作水平,建立健全项目管理机制。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推进。加强投资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益。
四、完善考核制度,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重点项目继续实行地区、部门目标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将目标分解落实到重点项目实施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进一步加强目标考核。加强督促检查,市重大项目办公室将对67个新开工产业项目进展情况继续实行周报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重点项目对跨越发展的支撑作用,保持计划的延续性,对32个续建项目(总投资667.5亿元,当年计划投资199.3亿元)和8个前期项目(总投资397.6亿元)列入重点项目管理,进行考核。对所有重点项目情况实行“月评、季督查、年考核”制度,并不定期组织现场督查。
为便于管理,2010年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继续通过网上上报方式进行,各地、各部门要在每月3日前将上月重点项目完成情况通过镇江市重点项目推进网(http://zdxmtjw.zhenjiang.gov.cn)上报,并将每个重点项目的责任人、联络人联系方式(含固定电话、手机和电子邮箱地址)于2010年2月10日前报市重大项目办公室(联系电话:84425210,传真:84408003,邮箱:w4425210@126.com)。
附件:1. 2010年镇江市重点新开工项目投资计划
2. 2010年镇江市重点续建项目投资计划
3. 2010年镇江市重点前期项目投资计划
二○一○年二月三日
|
主题词: |
项目 投资 通知 |
|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2010年2月3日印发 |
共印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