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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镇政办发〔2010〕145号
 
关于200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根据200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状考核要求,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组织部、市环保局、发改委、经信委、监察局、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和市政协人资环委等部门组成的考核组,在各地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对辖市、区政府和镇江新区管委会200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状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2009年,各地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国家生态市为抓手,加强污染减排工作力度,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环保资金投入,积极开展太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工作,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全力服务经济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取得新的进展,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环保目标和任务。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水环境:市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地表水33个监测断面水质良好。空气环境:市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325天,占总监测天数的89.0%,优于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声环境:市区区域环境噪声年均值为52.2dBA),交通干线噪声年均值为66.6dBA),达到有关功能区标准。辐射环境:全市共有涉源单位39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88家,安全收贮废弃闲置放射源10枚,全年未发生辐射污染事故。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认真编制镇江市2009年的减排项目计划,确定全市实施化学需氧量减排项目39个、二氧化硫减排项目15个,强化减排督查与指导,全力推进减排工程建设,顺利完成了二氧化硫削减4%、化学需氧量削减2.2%的年度目标任务。

  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明显加快。市区京口、谏壁污水处理厂,太湖流域18座乡镇污水处理厂以及扬中市兴隆污水处理厂等新建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全市目前已建有34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达到了每日49.5万吨。全市建制镇和非建制镇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水处理实现全覆盖

  四、环保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国家环保模范城创建成果得到巩固,市政府成立了复查迎检领导小组和5个工作组,对7项重点工程进行交办,编制完成了技术类报告与工作报告,完成26项考核指标的台帐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取得突破,21家镇通过了“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省级考核,完成了年度创建目标任务。各创建镇做到了环境基础设施健全,环境面貌优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得到加强,完成13个省级、11个市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建设任务,共建成生态村42个。“绿色细胞工程”有序推进建成绿色社区18个、绿色学校25所、绿色饭店8。全市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17%以上。

  五、太湖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力度加大。开展了太湖流域水污染治理工作,对全市太湖流域排污企业进行跟踪执法检查,市环委会下发了《关于我市太湖流域提标改造工作专项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37家企业责令关闭,42家企业责令停产整治,对17家企业要求及时办理验收手续。健全水环境监测预警体系,新建了11个水质自动监测站。我市太湖流域实施水污染治理重点工程140项,断面水质达标率较去年提高9.6个百分点。

  六、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组织执法人员对全市5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全面清查,下发了《关于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督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地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隐患全部及时进行整治,严格保障饮用水水源地安全开展了市区饮服行业专项整治,对市区范围内饮食服务业企业开展了环保专项整治工作,对109家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责令整改。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的检查监督,对重金属行业和造纸行业严格督查,着力打击“两高一资”行业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韦岗地区专项整治,对该区域33家小石灰窑、小轧石企业提出了具体的治理意见,已限期整改12家,关闭21家。开展废弃采石宕口专项检查,重点对采石宕口比较集中的句容市、丹徒区、润州区等地318废弃采石宕口进行了检查,对少数存在隐患宕口进行现场调查,并监督整改到位。

  总的来看,我市2009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已基本完成(经考评组综合评定:京口区96分,扬中市94.5分,丹徒区86.5分,润州区85分,丹阳市83.8分,镇江新区83分,句容市81分),但对照《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镇江生态市建设规划》(20082020)、《镇江市“十一五”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和《镇江市人民政府“十一五”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还有差距,丹阳市、扬中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还没有通过国家考核验收,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与污染减排的要求还有差距,特别是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率还不高,配套管网建设滞后,垃圾处理场的建设还需要完善,局部地区的污染状况和农村环境仍需加大力度进行综合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任重道远,环境执法监管的基础依然薄弱等等。

  2010年是镇江市创模复检的关键之年,也是全市生态建设、“十一五”污染减排和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的最后一年,希望各地以此次考评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对照《2010年镇江市生态建设污染减排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状》的要求,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改善辖区内的环境质量,以确保镇江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的全面完成,为实现“跨越发展、后发先至”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

  环保 工作 通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621印发

                       共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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