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城乡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园林、地震、民防方面工作。 分管市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园林局(南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地震局、民防局(人防办)、拆迁办、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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