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侨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侨务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侨务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协助市政府领导办理侨务事项,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涉侨工作,指导辖市区有关部门侨务工作,指导开展社区侨务工作。
(三)组织开展侨务政策、理论和侨务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向涉侨部门通报侨务工作情况。
(四)指导全市归侨侨眷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和华侨华人在国内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处置涉侨突发事件,参与重大涉侨捐赠监督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人事安排工作。
(五)负责指导、开展对华侨华人及其社团的联谊和服务工作,开展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侨界的联谊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对台工作,承办有关审批事项。
(六)指导、推动涉侨经济、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调涉侨经济投诉工作。
(七)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和华文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