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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存储设备采购,标书编号:ZJZC-(2011)公字第0081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2009以来存储设备(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设备清单及验收证明材料);
(4)公司注册地在以镇江市区为中心的1小时车程内(火车或汽车车程)。
二、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2月01日--- 2011年12月14日,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7:00(公假日除外)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331室(长江路33号新广电大厦裙楼3楼)
三、招标方式、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
(2)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3)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4)廉政公约(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四、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内容为江苏省镇江地方税务局存储设备采购,详细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采购要求。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五、采购人信息:
六、投标人投标时,投标人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0.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和2.4万元的投标诚信金(共计3万元),投标保证金及诚信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凭证、现金解款凭证)必须在截止时间前交给接受投标文件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投标无效。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
八、投标时间:2011年12月21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投标截止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1-12-21北京时间9: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十、领取标书联系人:丁翔
联系电话:0511-85999337 传 真:
十一、项目联系人:杨晓寅
联系电话:0511-85999336 传 真:
十二、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该账户仅适用保证金的缴纳)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帐号:701201880000017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