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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推土机采购公告
来源: 时间:2010-07-22 [ ] 浏览次数:21 [打印] [关闭] [ 收藏]
 

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推土机,标书编号:ZJZC-(2010)公字第0043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其所提供设备的制造商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不低于3000万元。

二、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07月22日--- 2010年08月05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8:00

地点:新广电大楼群楼 三楼 332室

三、招标方式、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

(2)领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3)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4)廉政公约(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四、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为环卫型推土机1台的采购,包括相关设备的运输、调试,交付买方使用的全部费用。详细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

五、采购人信息:

六、投标人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0.5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和人民币2.2万元的投标诚信金给招标人(共计人民币2.75万元),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诚信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本票;银行电汇凭证、现金解款凭证)必须在投标时交给接受标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当日不予接纳现金,否则投标无效。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新广电大楼群楼 三楼 第三开标室

八、投标时间:2010年08月11日北京时间9:009:30(投标截止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0-8-11北京时间9: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十、领取标书联系人:方晴

联系电话:0511-85999339   传 真:0511-85999080

十一、项目联系人:阮小蕾 赵频

联系电话:0511-85999335   传 真:0511-85999331

十二、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该账户仅适用保证金的缴纳)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帐号:70120188000001770


附件:
廉政公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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