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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定点承保单位采购,标书编号:ZJZC-(2009)公字第0039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企业法人,如不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参加投标,必须出具具有法人资格的上级保险公司的授权书。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财产保险)。
(4)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在镇江市市区及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设有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支公司。
二、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10月15日--- 2009年10月20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正东路10号五楼)
三、招标方式、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3家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
(2)申领招标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委托授权书(盖公章);
(3)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4)廉政公约(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四、招标范围及要求:
镇江市及丹阳、句容、扬中市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保险、公众责任保险)的承保权,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五部分要求。
五、采购人信息:
镇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周爱平 联系电话:0511-85082112
六、现场答疑时间:2009年10月21日9:30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五楼会议室 请申领招标文件的各供应商准时参加现场答疑活动,如有疑问应在会上以书面形式提请采购人予以澄清,若未提出,今后出现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采购人及招标人概不负责,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未在现场答疑记录簿上签字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投标人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和4万元的投标诚信金给招标人(共计人民币5万元),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诚信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本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凭证、现金解款凭证)必须在投标时交给接受标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当日不予接纳现金,否则投标无效。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
九、投标时间:2009年11月05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投标截止时间)。
十、开标时间:2009-11-5北京时间9: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十一、领取标书联系人:方晴
联系电话:0511-85999339 传 真:0511-85999339
十二、项目联系人:刘春
联系电话:0511-85999331 传 真:0511-85999339
十三、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该账户仅适用保证金的缴纳)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 帐号:00000129593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