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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项目名称: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信息系统软件采购,标书编号:ZJZC-(2009)公字第0031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格的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省级或以上认定机构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4、合格的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江苏省、镇江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时间:2009年08月14日--- 2009年08月31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5:00-18:00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正东路10号五楼)
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没有购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招标方式、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确定的中标人数量:1家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年检);
(2)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盖公章);
(3)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4)廉政公约(见“镇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四、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为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信息系统软件采购。详细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评标开始后将给予每个投标人15分钟的项目演示及讲解说明时间,采购中心将提供相应的投影设备,电脑各供应商自备。注:本次采购项目的应用中间件、交易中间件及数据库允许使用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五、采购人信息:
六、投标人投标时,需交纳人民币38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和人民币152000.00元的投标诚信金给招标人(共计人民币19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诚信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本票;银行电汇凭证、现金解款凭证)必须在投标时交给接受标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当日不予接纳现金,否则投标无效。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六楼
八、投标时间:2009年09月03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投标截止时间)。
九、开标时间:2009-9-3北京时间9: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十、购买标书联系人:方晴
联系电话:0511-85999339 传 真:0511-85999339
十一、项目联系人:李冬、蒋旭东
联系电话:0511-85999335,85999338 传 真:0511-85999335
十三、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该账户仅适用保证金的缴纳)
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分行 帐号:00000129593012
镇江市财政局帐户(该账户仅适用购买标书的费用)
收款单位: 镇江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丹徒信用联社解放桥分社
帐号:3211022101201000000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