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摄影业彩扩冲印顾客须知
一、彩扩冲印协议书(预约单、合同单)经彩扩店(公司)盖章,经办人签字确认后生效。一切争议以本协议内容为准。
二、经彩扩店(公司)验明底片已损坏或存在质量问题时,应在协议书中写明,顾客签名认可后方可承接。
三、冲印的照片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重印或根据顾客要求退还费用(原验明告诉底片有质量问题的除外)。
四、造成顾客未冲洗胶卷损坏或丢失的,应当退还顾客的冲印费,并按同等同量胶卷零售价的8倍赔偿,或按顾客要求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判定损害赔偿额。
五、造成顾客加洗底片损坏或丢失的,应当退还顾客的加工费,并按135底20元/张、120底40元/张赔偿。
六、对婚庆、旅游等特殊价值难以补拍的胶卷,顾客应当事先向彩扩店(公司)达成保价冲印约定,保价费不得超过保价额的3%(不含应收冲印费),保价额每卷不超过1000元;彩扩店(公司)如将胶卷遗失或损坏者,则按照约定的保价额赔偿。
七、如有关照片质量问题,可由江苏省摄影行业协会技术专业委员会鉴定。
八、凡冲印的照片超过取件约期3个月仍未前来领取,彩扩店(公司)将不负保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