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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扬中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要求严格控制和减少年终各类检查考核评比活动,确保基层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抓工作落实、抓目标完成。
过去,每到岁末年终,名目繁多的检查评比,令基层干部应接不暇,影响了正常工作的开展。加上一些机关部门到基层检查工作,作风不实,走马观花,以至于造成检查总结空话连篇、套话成串。为此,今年扬中市明确规定:除省委、省政府和镇江市委、市政府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外,凡未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得擅自到基层进行检查考核评比活动。市委、市政府有明确要求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由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统一组织安排。各级各部门与下级单位签订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书,不得在年终逐项展开检查、考核、评比和验收,工作考评可采取其他方式或根据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确定。由同一主管部门实施的各单项检查考核项目,能合并的尽量合并,能集中的尽量集中,切实减少到基层检查考核的批次。
(陈云 孙富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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