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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中明珠”扬中素有丰富的天然长江滩涂,如今它已经成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多得的宝贵资源。昨日记者从扬中市水利农机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长江滩涂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制止和纠正违法占用、无序开发行为,鼓励依法合理利用滩涂资源,保障沿江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该市出台了《长江滩涂管理规定》。
近期,扬中市水利农机局抽调专业人员对辖区范围内的长江滩涂进行筛网式摸底调查,核实了辖市范围内的长江滩涂占用、开发相关情况,并登记造册。调查显示,目前该市已开发的长江滩涂共计130处,包括农业围垦养殖、农业围网养殖、林业种植、工业码头等,未开发利用的滩涂共计68.303公里。
扬中市水利农机局明确表示,在此番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本月内把专项整治通知、《长江滩涂管理规定》印发至每个占用业主手中,并与之重新签订占用协议,8至10月份督查整改各类违法违章占用,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章占用行为。对不愿按《规定》要求重新完善手续的,该局将会同相关镇(区)责成有关的村、组先收回使用权,废止原租用协议,并由国土、公安、法制、水农等部门联合执法,坚决拆除,恢复原貌。
另据了解,在今后江滩开发利用项目中,任何部门和沿江村组一律不得擅自签订开发、使用协议,对擅自签订江滩占用协议的一律按违章由该市水农局牵头依法查处。
(干光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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