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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全面落实2009年“安全生产年”的各项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工作, 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逐步消除安全生产监管盲区,增强全社会各行各业的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操作技能。近期镇江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联合各辖区安监局,对各自所辖区域内街道(社区)的所有金属门窗制作点和废品收购站从事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
为了更好地体现“执法中服务、服务中监察”的执法理念,本着首查不罚的原则,针对各辖区街道(社区)内金属门窗制作点和废品收购站多位于人口稠密的居民区内,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普遍不强,站(点)防触电、防火灾等安全防范措施比较弱等特点,在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首先向相关的从业人员大力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其次,帮助相关从业人员填写调查统计表。再次,发放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介绍及如何办理相关手续的资料,并依据镇安监[2009]103号文件的精神,宣传对参培人员实行优惠培训。最后,执法人员要求从业人员积极配合此次执法行动,对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限期进行整改,并要求他们积极参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班,经培训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继续从业。对拒不接受整改或逾期未改正的站(点),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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