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以来,市口港局认真贯彻实施省委、省政府沿江开发和“以港兴市”的战略,积极推进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主动帮助港口企业做好新建码头的各项准备工作,并根据交通运输部《港口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规定,于近日组织镇江海事局、长江镇江航道处、市相关部门和专家集中对镇江兴隆港务有限公司3.5万吨级和3万吨级(水工结构兼靠5万吨级)泊位进行了初步验收,对江苏柏伦宝船业有限公司2个5000吨级舾装泊位、镇江惠龙长江港务有限公司内港池5个2000吨级和1个500吨级泊位进行了竣工验收。
这3家港口企业的10个泊位投入运营后,每年将新增港口吞吐能力537万吨,增加年舾装能力10艘。 (市口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