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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评价不拘一格”,我市职称评价不唯学历、资历,以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以社会化评价为方向,大力选拔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全年为非公经济组织评价1800人,其中中高级资格1300人,占评价总数的38.2%。通过职称评价搭建了人才自身成长的阶梯,极大地激发了一线人才服务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为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直通、进驻、代理”三种服务紧贴企业和人才需求
职称申报有了“直通车”。人才资源作为资源要素主要集中在经济建设一线,非公经济组织逐步成为人才开发的重点领域。为开发好、服务好非公经济领域人才,市人事部门先后出台《镇江市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职称评价工作为非公经济组织服务的意见》,改变传统申报方式,打破指标、身份、所有制的限制,只要条件具备,人人都有权利自主申报,这一“破冰之旅”让非公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尽享职称申报的“直通便利”。
“进驻企业”评价人才。2009年,市人事部门走进现代园林等10家企业开设专场评审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考察企业状况,了解人才知识结构、能力素质与企业发展的切合度,更加体现能力、业绩要求。一改“坐等上门”、“闭门评价”为“主动上门”、“透明评价”,企业有了发言权,专家评价人才也更加自信。今年,职称评价作为全市人事系统“人才服务进千企”活动的重要内容,送进企业、项目,受到企业的热烈欢迎,共征求企业职称评价需求30多条,逐一进行了现场解答。向一线人才倾斜,主动融入经济服务,职称评价的天地越来越广阔。
“申报代理”当人才评价“保姆”。为了给非公经济组织人才提供及时的评价服务,人事部门今年在部分非公经济组织启动了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代理试点工作,在全市职称部门建立申报代理组织,从非公经济组织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中挑选代理人员,代理人员及时将申报信息、评价条件、评价政策、相关表格、申报流程等信息提供给专业技术人员,通过“提醒服务”使专业技术人员得到及时评价。目前,市直已与20多家企业的26名代理人员进行了座谈和业务培训,为30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办理了职称申报代理。
“能力、业绩、贡献”三种导向评价特殊人才
职称评价是培养、选拔、吸引、用好人才的重要手段。“能力、业绩、贡献”是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拘一格选拔人才的“四个不唯”理念(不唯学历,不唯资历,不唯职称,不唯身份)体现了人才多样性、层次性和相对性的“大人才观”,职称评价标准、评价内容和评价方式必须与时俱进,不断创新。
“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在硬化量化标准条件的前提下,评价工作重点突出业绩优先和创新能力,资格考试、考核和同行专家评价相结合,不断提高评价质量和人才评价的科学化水平,逐步建立能力要素评价指标体系。目前,职称评价工作已经丰富到以考代评、考评结合、二级评审、现场考核、水平能力测试、答辩、考核认定等多种评价方式,专业技术人员评价通过这种多元化评价方式得到了综合全面客观地评价。
开展“特殊人才”针对评价。制定《关于对特殊专业人才实行考评结合直接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实施意见》,对现行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部分专业性、应用性强,申报人数较少的系列(专业),按业绩标准结合能力、贡献直接考核认定资格。今年,为宁武化工、华阳金属管件2家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企业和申报建站企业佳誉信公司举行专场评审,现场评价工程师30人。企业的需要就是职称服务的方向,市人事部门还进一步出台了《镇江市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实施办法》,为非公经济组织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切合地方经济建设与发展的职称评价服务。
“机构、专家、结果”三个社会化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1998年,原国家人事部提出“五年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社会化”,把“申报权还给个人,评审权交给社会、聘任权赋予单位”。按照社会化评价方向,市人事部门狠抓“评价机构、评价专家、评价结果”三个社会化建设,社会化职称评价在我市全面推行,非公经济组织人才也同等享受到社会化评价改革的成果。
评价机构社会化体现灵活性。适应传统的评价方式向社会化评价方式转变,逐步推进职称评价社会化管理,建立市职称与执业资格评价服务中心,不定机构性质,不设人员编制,业务工作直接受市职称办指导,评委会不再受业务主管部门管辖,业务主管部门在职称领导小组领导下,从事评审事务性管理工作,理顺了职称评审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能,也解放了业务主管部门的手脚。
评价专家社会化体现权威性。评价工作的权威性体现在专家评委。一贯以来,坚持“跨系统、本专业、高层次、权威性”的原则组建和扩充评委库,全市评委库集聚了一批业务素质高、技术能力强、在本行业有突出贡献、优秀拔尖人才。今年是“评委库调整年”,评委库共充实增补了近200名成员,有215人因工作调整或退休等原因不再担任中评委成员。高级评审委员会(库)注重充实中青年专家。所有行政首长,不论其是否有专业技术资格均不能作为评委库人选。每次评价活动中,评委均是随机抽签方式产生,评委会表决实行实名制投票,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从制度上减少不公正评价行为的产生。
评价结果社会化体现公平性。建立了评价活动质量评估制度,实时跟踪评价行为、撰写评价活动评估报告、执行评价责任事故追究,既提高了评委的评价水平,又提高的评价质量。评价结果以一定形式公开告知社会公众,一经举报查实,即取消评价资格,作出相应处理。在职称评价中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营造了客观、公正、透明的人才评价环境。 (市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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