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关于开展2010年就业援助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残联昨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1月10日至2月10日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重点帮助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和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尽早实现就业和稳定就业。
此次就业援助月活动的援助对象主要包括:未就业和未享受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其中重点是家庭贫困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长期失业人员;残疾登记失业人员,其中重点是家庭贫困和一户多残家庭中的残疾人;尚未实现就业的“4050”人员、“双失双下”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重点是长期失业人员;特困失业职工以及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工作人员中的困难家庭;本地区确定的其他援助对象。
在援助活动中,有关部门将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逐户核实困难群体基本情况,逐户逐人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分门别类逐户落实援助措施。针对困难群体特点,通过市场采集一批、公益性岗位增加一批、社区就业岗位补充一批、举办“就业超市”落实一批等渠道,援助尚未实现就业的贫困家庭大中专毕业生、“4050”人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即时就业”。
对于有创业愿望的援助对象,将提供创业咨询、创业培训、创业贷款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鲁旭云 姜木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