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扬中正式启动实施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历史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扬中市政府将拿出2000多万元专项资金,解决城乡居民和历史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问题。
据悉,这两项新办法充分体现了政策的吸引力和普惠性。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把参保范围由原来的农村居民扩展到城乡居民,并且可享受两级财政补贴,市政府也将财政补贴比例由过去缴费额的20%提高至30%;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意见以及历史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规定,人均耕地在0.1亩以下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60元养老金;耕地全部被征收的,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养老金,从今年1月1日开始补发,并可与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同时享受。对参加企保或农保的群众,该办法也分别作了详细的规定。(程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