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我市农业保险工作将坚持“科学发展、统筹兼顾、政府扶持、市场运作、投保自愿”的原则,巩固试点成果,完善工作机制,规范管理办法,提升服务能力,增强参与主体的社会责任,确保我市农业保险事业健康发展。
稳定财政保费补贴政策,对水稻、小麦、油菜、玉米、棉花等主要种植业参保品种,各级财政保费补贴原则上不低于70%,其中各辖市、区财政补贴不低于10%;能繁母猪保险各级财政保费补贴原则上不低于80%,奶牛保险各级财政保费补贴原则上不低于60%,其中省级财政补贴20%,差额部分由各辖市、区财政补贴。对高效设施农业参保品种,省级财政保费补贴标准为20%,各辖市、区财政保费补贴标准不低于40%。对农机具的财政保费补贴政策按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商业化运作,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奖励全年农业保险工作业绩突出的辖市、区。三是稳步推进农业保险商业化运作。从今年7月1日开始,政府和保险公司的风险责任承担比例由6:4调整为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