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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镇江地税涉外分局及时出台为大企业服务的重点税源管理岗,在为企业做好服务的同时监控税源资料,建好税收监管机制,防止税源流失。制度的出台促进了分局建筑业税收收入实现稳步增长,建筑业重点税源企业今年1—5月份入库税收同比增长46.8%,起到了以制度保收入的效果。
建立定期项目信息登记制度,把好源泉控管关。按照上级要求,对分局建筑业重点税源企业实行专人管理,对建筑业营业税项目专项管理,并指定企业一名财务骨干作为相关部门联络协调员,及时掌握该企业中标项目立项和批准开工专案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开工日期、建筑面积、工程造价、项目负责人等第一手信息,督促企业及时进行《建筑项目登记证》,从而实现对施工项目的源泉控管。
建立建筑项目巡查制度,把好日常督促关。重点税源税收专管员定期深入各施工现场,并与各项目协管员(指项目财务核算员)联系,对重点项目进行巡查,查看工程进度等情况,对发现工程形象进度与收入结转情况明显不符的,及时约谈项目经理了解情况,通知补缴税款、办理税收清算,不得拖延,不得含糊,这是一条铁的纪律,以实现对项目管理全过程信息采集,既作为施工方办理项目申报、项目开票的依据,也作为税务机关日常管理和纳税评估的依据,有效及时地控制税源。
建立“重大建设项目专属税收服务”体制,把好授权自开票纳税服务关。严格开票手续,优化代开票工作流程。如该企业对镇江中船有限公司大缸径中速柴油机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南徐新城市行政中心工程、大东搬迁工程、镇江综合交通客运枢纽工程、镇江综合交通客运枢纽工程等,这些工作量在上亿元以上的造价建设项目纳入“重大建设项目专属税收服务”体制,全程跟进,以确保各个重大建设项目都能搭乘上纳税服务直通车,各项税款及时足额开票纳税。企业在工程竣工后,及时把甲方已审定的决算,以及甲供材料决算等方方面面的工程数据和发票,装订成册并上报。一旦发现已完工的工程,在办理税收清算时有疏忽遗漏的地方,即使数目很小的税款,也要求限时补缴,由此,税收管理员能够全面地对建筑业项目税源进行监控,提高了征管质量,确保了税源的零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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