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区配套设施建设要上规矩了。记者昨日获悉,我市住建、规划、国土、城管、园林、供电等部门,建立了商品房配套设施联席会议制度,以规范小区配套设施建设。
近年来,我市居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投诉量累年增加,为有效遏止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将不具备交付条件的商品住房交付给消费者的行为,保护广大业主权利,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有序健康发展,市住建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和《镇江市市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镇江市市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履行确认证明>工作的通知》,由住建、规划、国土、城管、园林、供电等部门,建立起商品房配套设施联席会议制度。
今后凡市区新建居住区(含已建成或未交付的商品住房)交付前,必须办理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履行的申请,经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确认后,方可交付业主,实施房屋产权初始登记。未经确认,商品房不得交付,不得进入房屋产权初始登记环节。
市住建局表示,市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方案履行确认证明是在原来房屋综合验收交付基础上的规范和整合,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市在加强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上迈出了一步。(路琪 贤军 立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