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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第三产业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涵养地方税源,丹徒地税积极开展二三产业剥离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合理确定剥离范围,宣传实施二三产业剥离给企业带来的积极效应,引导企业进行剥离。及时将二三产业剥离向地方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争取支持,由地方政府组织财政、企业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的剥离动员协调会,并给予政策和资金上的扶持,从而形成工作合力。
将辖区内的江苏鹤林水泥有限公司和镇江华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作为首批剥离工作对象,深入企业,进行专题调研,对企业分离前后的税负情况进行分析对比测算,取得企业共识,使企业从被动引导到主动参与。目前已成功引导此两家企业进行了剥离,实行剥离后,两家企业预计年净增营业收入近6000万元,可以给地税增加近300万元的收入,企业税负也可以下降0.04%左右。以剥离工作的成果效应形成良好影响,促进剥离工作进一步开展。
在税务登记、开票资格认定、发票购领等环节严格执行涉税审批改革“先批后审”的流程,提高二三产业剥离工作的办税效率。开通“即时服务热线”,告知纳税人“八小时之内”电话服务热线和税收管理员“二十四小时”手机服务热线,以税收管理员为责任人,对进行二三产业剥离的单位,实行专题辅导,从税收政策宣传、企业税负筹划、财务核算指导到相关环节协调,做到随时预约,随叫随到,随到即办,以优质的纳税服务,保护好企业的积极性,防止已分离的企业再反复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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