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气象局,市局各直属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开展“不给别人添麻烦”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组织实施。
附件:《开展“不给别人添麻烦”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二○一一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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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教育 活动 实施 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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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文明办,省局文明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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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气象局办公室 2011年3月18日印发 |
校对:顾永顺
开展“不给别人添麻烦”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切实贯彻中央文明办关于加强全民道德建设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共创文明城活动,提升职工公共文明素养,优化城市品质,根据镇江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不给别人添麻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镇创文办【2010】18号)精神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城市公共文明建设为重点,通过学习明理、活动践行,广泛深入开展公共场所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倡导“不给别人添麻烦,给别人添了麻烦要道歉,尽可能帮助别人解决麻烦”的新风尚,进一步提升职工公共文明素养,丰富全民共创文明城活动内涵。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1年10月
三、活动内容
不给别人添麻烦是一种观念,是中国传统道德理念中自律和利他的综合表达。作为一种观念,必须立足于“知晓”,要让这种观念形成共识。
不给别人添麻烦是一种习惯,是个人对自我行为的约束和对他人态度的体现。作为一种习惯,主要体现在“行动”,要加以养成,让这种行为成为主动。
四、活动要求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全国文明城市测试体系”各项指标的要求,认识开展“不给别人添麻烦”活动的意义,并结合工作岗位特征和社会生活实际,讨论如何践行“不给别人添麻烦”,并形成本部门“不给别人添麻烦”承诺书,于2011年4月30日前交市局文明办。
讨论主题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如何通过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地学习开展“不给别人添麻烦”活动的意义,了解活动的一些具体要求;
2. 如何结合工作岗位特征,作出“不给别人添麻烦”的工作服务承诺;
3. 如何将“不给别人添麻烦”有效地落实到家庭成员间、左邻右里间;
4. 如何将“不给别人添麻烦”有效地推广到交通出行、卫生保洁、排队等候、城市绿化、公共场所安静以及公共场所禁烟、文明敬酒等社会生活各个方面;
5. 如何在创建文明城市的“志愿奉献一小时”活动中体现“不给别人添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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