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教育局文件
镇教发〔2011〕75号 签发人:刘国荣
关于同意设立镇江枫叶国际学校的批复
大连枫叶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镇江枫叶国际学校申办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省市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设立镇江枫叶国际学校。
学校为民办全日制普通高中学历教育性质,办学地址为:镇江新区大港镇赵声路。
三、学校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普通高中教育的要求组织教育教学活动,使用的教材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学校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
五、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镇江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发布。
希望贵公司和学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的有关规定,规范办学行为,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办出特色,为我市教育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特此批复。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主题词:民办 学校 设立 批复
———————————————————————————
抄 送:市民政局,镇江新区管委会。
———————————————————————————
局内发送:发财处、基教处、督导处、新区社发局。
———————————————————————————
镇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1年6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