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是残疾人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是残疾人工作队伍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及开展各项社会工作的关键条件。党中央、国务院中发[2008 ]7号,省委、省政府苏发[2009 ] 11 号,市委、市政府颁发[2010]29 号文件对发展残疾人事业进行了重大部署。“两个体系建设”是文件的核心内容,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是其重要任务,为贯彻文件精神,推进事业发展,现制定以下培养规划:
一、培训对象
1 、所有残疾人工作者:各级残联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
2 、有残疾人的各类服务机构:医疗康复中心(所、室)、庇护安养机构管理及技辅服务人员;
3 、助残志愿者;
4 、有就业能力与需求的残疾人。
二、培训目标
市、县两级2012 年前备全专兼职从事残疾人工作的政工师,心理咨询(治疗)医师,康复训练、假肢矫形器制作适配师,护理师及手语、盲文译员,具备对乡镇指导、培训的师资力量;
51 个镇(乡、街办)及每个社区残疾人康复、庇护安养等机构具备经过专业培训,拥有相关知识和技能,适应工作的专业人员。
三、培训内容
以提高被培养人员的政治素质与康复等专业技术水平为内容,按中残联、省残联有关培训大纲组织,统一使用规范教材。
1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特教、康复训练、就业指导、托养服务、盲人按摩等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 、分级管理与实施。市主要承担县级的师资培训;县级对乡镇、社区一级的培训培养。
3 、实现资源共享。在培训中聘请卫生、劳动等部门专家授课,实施培训,考试,认证制度。对各类残疾人技能培训与职业技能比赛与考核发证三结合进行。
4 、鼓励大学生,特别是社工专业毕业生从事残疾人服务.注重新人的岗前培训,资格认证,持证上岗。5 、在岗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定期培训,提高素质。组织参加公务员年度各类培训,还要经常性的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专题学习培训:教育就业、康复培训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6 、通过残工委,充分协调,与江苏大学,江苏科技大学等高等院校增进联系,发挥教育、人文类、社会学、医疗康复等人才和技术优势,共同参与调研,为培训专门技术人才和发展我市残疾人事业服务。
7 、会同团市委等部门组织助残志愿者队伍,开展专门培训,建立激励机制。
四、方法及相关事项
1 、市残联拟由教育就业处制定扶贫、创业、就业、手语盲文及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等方面人才培训计划;康复处制定各类康复员、康复指导员等方面计划;群工处制定助残志愿者、专职委员等培训计划;办公室计财处制定信息、通讯员、统计等培训计划;
2 、除参加省组织的各类培训,市级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3 、一般情况下采用以会代训的方式进行。
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方面,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带着对残疾人的深厚感情进行,积极向党政领导汇报,争取政府与社会的广泛支持;残联党组、理事会定期研究;分别制定工作人员、残疾人职培、盲人按摩等各个专项的人才培养计划;学习借鉴人社局的做法,推进我市残疾人专业人才培训工作,为“两个体系”建设服务,发展我市的残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