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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评定流程
来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时间:2009-09-14 [ ] [打印] [关闭] [收藏]
 

残疾评定流程

第一步

残疾人或监护人带五张照片和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残联进行残疾评定申请。填写手工残疾评定申请表和残疾人基本信息登记表(社区(村)居委进行初步审查排除不符合对象)。

第二步

市(区)残联手工填写的残疾人基本信息登记表录入电脑并进行审核,同时,填写残疾评定登记表(电子表格),然后,通过网络上传市残联。同时,将残疾人照片交市残联。

第三步

市残联评残办公室对各区上传的残疾评定的有关数据进行审核,区残联将市残联审核通过的对象的残疾评定表打印,返回给街道(镇)残联并逐级返回到残疾评定对象手中。市残联组织残疾评定医生并通知各单位在指定医院对残疾评定对象进行检测。

第四步

残疾人及监护人拿着区残联返回的一式两份残疾评定表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评定检测。

第五步

1、组织评审专家对初检结果进行会审。同时将会审结果录入电脑数据库,自动生成证号和登记号。评残办公室加盖登记章,填写登记号。

2、将残疾证和一式两份的残疾评定表返回一份给各市(区)残联。

第六步

残疾人到各市(区)残联领取残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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