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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发票知识问答 
来源: 时间:2009-03-19 [ ] 浏览次数:
 

    1、什么是发票?
    发票是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取得的收付款凭证。
    2、地税部门管理的普通发票主要有哪些种类?
    目前,我省地税部门主要是按照营业税的9大税目来设置行业发票的,包括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政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等9大类60余种发票。
    3、人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经常会接触到哪些由地税部门管理的普通发票?
    主要有:公路、内河货物运输发票,公路、内河运输客票,出租汽车(有奖)定额发票,建筑安装业发票,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保险业发票,邮政电信业发票,服务业发票,服务、娱乐业(有奖)定额发票,服务、娱乐业(有奖)税控发票,公园、游乐场所门票等。
    4、目前普通发票主要采用了哪些防伪措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自1997年1月1日起,普通发票采用统一防伪措施,即:普通发票的发票联采用防伪水印纸印制,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字样,并且采用有色荧光油墨套印发票监制章和发票号码,印色为大红色,在紫外线灯下呈橘红色反应。目前,上述防伪措施仍然被应用于手填式发票及非有奖定额发票。
    近年来,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及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要求,我省地税部门还陆续采用了其他防伪措施:
    一是彩纤纸。该纸是普通纸与防伪纤维的结合,纤维分布均匀,颜色多样,在荧光灯照射下可见多种条、杠颜色。我省主要用于印制有奖定额发票,如出租汽车(有奖)定额发票,服务、娱乐业(有奖)定额发票等。
    二是防伪压感纸。该纸是对上述标有SW字样的防伪水印纸进行涂炭,以达到复写功能。主要用于印制计算机开具发票,如邮政业发票,电信业发票,移动、联通发票、寿险业发票等。
    三是干式复写纸。该纸正面为白色原纸,背面是无毒的水性有色涂层。地税部门管理的发票使用绿色(第一、二及抵扣联)、蓝色(其他联次),最后一联使用配套的无背涂的普通打印纸。主要用于印制手填式发票中的服务业发票及部分计算机开具发票,如产险业发票、保险中介发票、货物运输业发票等。 
    此外由于税控收款机本身具有电子防伪功能,所有的税控收款机发票均采用普通纸印制,如服务、娱乐业税控发票,服务、娱乐业有奖税控发票等。但是,所有种类的发票,其发票监制章仍然采用上述有色荧光油墨套印。
    5、发票一般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发票名称,发票代码(12位)、发票号码(8位),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帐号,品名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6、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有何规定?
    发票监制章是税务机关管理发票的法定标志,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现行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规格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制“地方(国家)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区)、市(县、区)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套印在发票联票头正中央。
    7、哪些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领购发票?如何办理手续?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可申请领购发票。临时到省外和省内跨市、县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证明,在提供担保人或交纳发票保证金后,可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需要办理的手续是:一般情况下,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购票申请,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证件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凭此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对于临时到省外和省内跨市、县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除了具备领购发票的一般条件外,还必须凭所在地税务机关的税收管理证明,才能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经营地的发票。
    8、哪些单位和个人在领购发票需要缴纳发票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发票保证金收取的标准如何?
    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我省或省内跨市、县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凡经营期限在一年以下或经营期限在一年以上但在经营地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视为临时经营活动。上述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时,应缴纳发票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
    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我省从事临时经营活动,以及在省内跨市、县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申请领购发票时,不能提供保证人的,应缴纳500元以上(含500元)10000元以下的发票保证金。发票保证金收取的参照标准为每份20元至50元,或按票面限额之和的3%—5%收取。
    9、如何正确填开发票?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开具发票时,必须按号码顺序填开,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每份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并在发票联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借、转让、代开发票,未经税务机关批准,不得拆本使用发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发票使用范围。
    10、什么是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是指没有(或者不便使用)财务印章的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按税务机关统一规定刻制的,在领购或开具时加盖有其名称、税务登记证号码、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我省统一规定发票专用章规格为5cm×2.2cm,字体为正楷、颜色为大红。
    11、何为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代开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
    12、哪些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一)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其经营业务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但在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服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以及税法规定的其他商事活动(餐饮、娱乐业除外)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普通发票:
    1、纳税人虽已领购发票,但临时取得超出领购发票使用范围或者超过领用发票开具限额以外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2、被税务机关依法收缴发票或者停止发售发票的纳税人,取得经营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
    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纳税人来本辖区临时从事经营活动的,原则上应当按照《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具;确因业务量小、开票频度低的,可以申请经营地税务机关代开。
    (二)正在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
    (三)应办理税务登记而未办理的单位和个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在补办税务登记手续后,对其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取得税务登记证件期间发生的业务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为其代开发票。
    (四)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发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发票。
    13、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要求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填写代开普通发票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接受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对申请代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征收税款。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授权,安徽省地税局规定,我省提供劳务500元以下的个人,申请代开发票时,只需提供身份证明。
    14、何为“即开即兑型”有奖发票?
    即消费者在消费后取得合法的有奖发票,即可刮开有奖发票兑奖联上的刮奖区,若刮奖区内印有奖金金额,即获得相应金额的奖金;若刮奖区内印有“谢谢您索取发票”“护税光荣”“祝你下次中奖”等字样,即没有中奖。
    15、目前我省地税系统推行的有奖发票主要有哪些?
    我省地税系统主要在服务业、娱乐业等行业推行了有奖发票,包括服务娱乐业税控收款机卷式有奖发票、服务娱乐业有奖定额发票和出租汽车有奖定额发票等。
    16、何为税控收款机?
    具有税控功能的电子收款机,能够保证经营数据的正确生成、可靠存储和安全传递,并可实现税务机关管理和数据核查等要求。
    17、哪些纳税人应当使用税控收款机?
    凡从事娱乐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具有固定经营场所,办理税务登记,取得发票使用行政许可,月经营额5000元以上的纳税人必须按规定购置使用税控收款机。
    18、纳税人购进使用税控收款机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凡2004年12月1日以后(含当日)购置的符合国家标准并按《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信息产业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推广应用税控收款机加强税源监控的通知》(国税发[2004]44号)的规定,通过选型招标中标的税控收款机,适用以下优惠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所支付的增值税税额(以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准),准予在该企业当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购置税控收款机,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凭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抵免当期应纳增值税或营业税税额,或者按照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依下列公式计算可抵免税额:
    可抵免税额=(价款/1+17%)×17%
    当期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未抵免部分可在下期继续抵免。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购置税控收款机所支付的增值税,按照上述标准予以抵扣。
    (三)税控收款机购置费用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按固定资产管理,其按规定提取的折旧额可在企业计算缴纳所得税前扣除;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购置费用可在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1997〕43号)所确定的原则,对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购置税控收款机的购置费用允许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即:将购置费用直接抵扣购机当月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当月抵扣不完的,可以顺延,直至扣完。
    19、单位和个人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应如何处理?
    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对各种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并有权向税务机关举报发票违法行为。税务机关负责为举报人保密,经查实后,按规定给予奖励。
    20、哪些行为违法了发票管理法规,会受到什么样的行政处罚?
    (1)未按规定印制发票、生产发票防伪专用品的行为。
    (2)未按规定领购发票的行为。
    (3)未按规定开具发票的行为。
    (4)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5)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行为。
    (6)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的行为。对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上述所列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行为的,可以分别处罚。
    (7)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的行为。由税务机关收缴发票,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8)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行为。由税务机关依法予以查封、扣押或者销毁,没收非法所得和作案工具,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一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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