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今年我市区各幼儿园的保育教育费(简称保教费)标准(上限)已正式确定。市物价部门要求各幼儿园自秋季学期起执行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但不得上浮。与此同时,幼儿园伙食费必须执行《镇江市中小学学生食堂伙食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并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由于幼儿园等级包括省示范、省优、合格等多个标准,有的幼儿园还开设了双语班、国际班和小班,因此收费标准各不相同。市民可登录市物价局网站(http://wjj.zhenjiang.gov.cn/),具体查看相关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及制定幼儿园收费标准的相关文件。
在制定收费标准的同时,市价格部门对幼儿园的收费行为进行了严格规范。要求各幼儿园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除保教费和伙食费以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并规定除节假日外,幼儿园在周一至周五不得以开办兴趣班、特色班、实验班、留守班等为由另外收取费用,其余时间具备培训资质的幼儿园或社会培训机构入园举办的各类培训应坚持自愿原则,其培训收费按照培训收费相关规定从严报备。严禁收取与幼儿入园挂钩的赞助费等其他费用。从严控制市区各类公办园以合作办园、引进课程等名义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凡事先未经市物价、教育部门同意的,不予提高保教费收费标准。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分园(部)不得执行总园(部)的收费标准,其收费标准由价格部门按照隶属关系、定价权限及相关政策制定。